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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级考试总分在220分以上才发成绩单。昨天,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布改革后的考试成绩记分方式。
据悉,自2005年6月考试起,总分满分为710分,各单项分之和等于总分。对总分在220分以上(含220分)的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凡总分在220分以下者(包括缺考者和作弊违纪者),其单项分和总分均计为0分,不发成绩报告单。
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各单项成绩的计分如下:听力部(20%)满分为142分;阅读部分(40%)满分为284分;综合部分(25%)满分为178分;作文部分(15%)满分为106分。单项部分如没有作答或全部答错,该部分成绩计为0分。因部分考点在组织报名时未能采集考生的照片信息,这部分考生的成绩单上无照片。
成绩报告单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通过各省、市、自治区负责四、六级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发至各校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发至考生。向各校发布的统计数据包括考生个人的成绩,包括总分报道分和单项报道分;不同群体的成绩统计数据包括:全国重点院校、非重点院校以及本校的总分报道分和单项报道分的百分位分布、均值和标准差。统计数据按各年级和全体考生分别报道。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根据考试委员会提供的分数百分位对照表,了解自己的成绩在所参照的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置。
凡需要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
2007年起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2007年1月考次起,不再接受非在校生的报名。计分体制改革后,各校须避免学生提前报考。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级证书的在校学生,凭四级证书报考六级。计分体制改革后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四级暂定为550分;六级暂定为520分。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六级证书的在校学生,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仍为四级80分或六级75分。
成绩单遗失可补发
考试后两年内,凡因成绩单遗失而需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受理时间:每年集中办理两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附成绩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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