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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思路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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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级考试改革项目组和考试委员会在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下,制定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本文将全面阐述改革方案的设计思路和对四、六级考试未来的展望。
一、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美国著名语言测试专家L. Bachman(1990:279)指出:“测试的开发和使用不是在毫无实用价值的心理测量的试管中进行试验;测试必定是为满足某些需求而开发的,这些需求可能是教育体系内部的,也可能是整个社会的需求。”以色列语言测试专家B. Spolsky(1995:358)在讨论测试目的的重要性时,十分赞同Bachman的观点。他说:“正如Bachman所强调的,语言测试同所有的测试一样,首要任务就是明确考试的目的。”
语言测试的开发和实施是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社会对所需人才的要求决定了我们的教学要求,而教学要求决定了语言测试的内容和形式。因此,语言测试改革的原动力是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教学与测试之间不是简单的“教学决定测试”(dog-wagging-tail)或“测试指挥教学”(tail-wagging-dog)的关系(Li X.J. and Y.Q. Zeng 2002)。早在80年代末,英国测试专家A. Hughes(1989:47)就明确提出考试对教学正确导向作用的重要性。他指出:“如果考试设计试对教学的不正确的导向作用,使学生和教师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无助于他们达到学习目的的教学活动中,那么,他们将会不惜一切代价使所设计的考试对教学产生正面反拨作用。” 90年代起英国测试专家D. Wall和J. C. Alderson对考试后效开始进行仔细的、系统的研究(Wall and Alderson 1993),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性的假设并进行了论证。Wall(2000:507)指出:“对考试的评价不应简单地以其‘技术效率' (technical efficiency)为标准,而应该考虑其是否具有'教学效益'(educationally profitable)。只有当考试对课堂教学的影响是'利大于弊'时,才能认为该考试是'有利可图'的。”
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大学英语教学的一种检测手段,同时也是大学英语教学的一个环节,因此改进其对教学的后效,即考试的反拨作用,是本次考试改革的重点。也就是说,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方向是在保持考试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同时,使考试最大限度地对大学英语教学产生正面的导向作用,即通过改革,进一步引导师生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的关系,更合理地使用四、六级考试,使考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在我国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的新世纪之初,大学生用英语通过 “听”来获取信息并通过‘说'来表达思想以参与国际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也就是说,新的社会需求对大学生的英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仅能通过阅读来获取信息,还能以英语为工具,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如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讨论等。为此,教育部于2003年初成立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组,制定了新的《教学要求》,提出了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目标,即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
因此,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将对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进行改革,目标是更准确地测量我国在校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英语听说能力,以体现社会改革开放对我国大学生英语能力的要求。
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近期改革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近期改革的首要任务是通过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导方式的改革,引导广大师生和学校行政部门合理使用四、六级考试;其次,通过所测能力结构和题型的调整,进一步推动各校朝《教学要求》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努力,使教师和学生更加重视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
1.改革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导方式
考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为教学提供评估,但若使用不合理,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所需人才的英语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也随着四、六级考试逐步被社会认可,四、六级考试的使用渐渐超出了最初设计者所预期的教学考试范围,社会权重不断增加,考试规模不断扩大,随之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四、六级考试证书与学生毕业或学位不合理地挂钩、应试教育、作弊违纪等。因此,考试的改革首先必须考虑如何使考试结果的使用更加合理。为此,近期将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改革四、六级考试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导方式。
目前每次四、六级考试的分数经过数据处理后,报导均值为 72,标准差为12、总分为100的正态分,并发合格(定为60分)和优秀(定为85分)证书。自2005年6月考试起,四、六级考试的分数在经过加权、等值、正态化数据处理后,将报导均值为500、标准差为70、成绩全距在290分至710分之间的正态分。
为改变以简单的考试通过率来评价教学或学生能力的现状,四、六级考试将不设及格线,考试合格证书将改为成绩报告单,即考后向每位考生发成绩报告单,报导其总分和各部分的单项分。这样,教师可以更充分地了解教学的长处和短处,学生也可了解自己语言能力上的强项和弱项。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的含义,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向学校提供四、六级考试分数的解释。
四、六级考试历年来的数据表明,全国大学生英语能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由于学校的办学条件不同,生源条件不同,教学目标不同,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因此,我们期望四、六级考试的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导方式改革后,学校对学生的英语能力要求不再是一刀切,而是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的教学要求,甚至可以对不同专业的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提出不同的要求,以利于教学行政部门作出合理的教学安排。
2.调整所测试的语言能力结构
在考试内容方面,近期改革的重点是听力理解部分。根据80年代制定的教学大纲,大学英语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较强的阅读能力。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大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杨惠中2004)。四、六级考试成绩表明,阅读部分的平均分逐年稳步提高。四级考试第一个五年(1987— 1991)平均分是25分(总分40分),第二个五年(1992—1996)是26分,第三个五年(1997—2001)达到了27.5分。
在新时期,改革开放对大学生的英语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教学要求》明确提出要加强听说能力的培养。具体体现在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中就是加大听力理解部分的题量和比例。听力理解部分题量从20题增加到35题,比例从20%提高到35%.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阅读能力不重要了,而是我们对听力理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除听力理解部分的改革外,阅读理解部分和词汇部分也作了相应的调整。阅读部分比例调整为35%,除原有的仔细阅读外,新增了对快速阅读技能的测试;原四、六级考试中的单句词汇理解和语法结构题改为篇章语境中的词汇理解测试,作为仔细阅读的一部分。
试点的四、六级考试由四部分构成:听力理解、阅读理解、综合测试和写作测试。听力理解的35%中,听力对话占15%,听力短文占20%.听力对话采用选择题,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其中长对话是新增加的测试内容;听力短文采用两种题型:短文听写(复合式听写)和选择题;听力题材选用对话、讲座、广播电视节目等更具真实性的材料。阅读理解的35%中,仔细阅读(careful reading)占25%,题型采用选择题;快速阅读部分(fast reading)占10%,采用是非判断题、句子填空或其他题型。综合测试比例为15%,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完型填空或改错(错误辨认并改正),即每次考试两者选一,占10%;第二部分为篇章简短问答或句子翻译(中译英),也是每次考试两者选一,占5%.写作能力测试部分比例不变,仍为15%,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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