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考指南
大学英语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英语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测评服务。大学英语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在设计上必须满足教育测量理论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是一个“标准关联的常模参照测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四级考试 (CET-4) 和六级考试 (CET-6),每年各举行两次。从2005年1月起,报道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从命题、审题、考务组织、统计分析到成绩发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项组织得较好的、严格按照标准化考试质量要求进行的大规模考试。效度研究的大量统计数据和实验材料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但信度高,而且效度高,符合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能够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反映我国大学生的英语水平,因此有力地推动了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促进了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的提高。大学英语考试已经得到社会的承认,每年参考人数超过1100万人次,是全球参考人数最多的单次考试,目前已经成为各级人事部门录用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之一,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近期内,四、六级考试将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改革计分体制和成绩报道方式。自2005年6月考试起,四、六级考试成绩将采用满分为710分的计分体制,不设及格线;成绩报道方式由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即考后向每位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报道内容包括:总分、单项分等。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的含义并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考试测量的结果,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向学校提供四、六级考试分数的解释。
在考试内容和形式上,四、六级考试将加大听力理解部分的题量和比例,增加快速阅读理解测试,增加非选择性试题的比例。试点阶段的四、六级考试由四部分构成:听力理解、阅读理解、综合测试和写作测试。听力理解部分的比例提高到35%,其中听力对话占15%,听力短文占20%。听力对话部分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听力短文部分包括短文听写和选择题型的短文理解;听力题材选用对话、讲座、广播电视节目等更具真实性的材料。阅读理解部分比例调整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careful reading)占25%,快速阅读部分(fast reading)占10%。仔细阅读部分除测试篇章阅读理解外,还包括对篇章语境中的词汇理解的测试;快速阅读部分测试各种快速阅读技能。综合测试比例为15%,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完型填空或改错,占10%;第二部分为短句问答或翻译,占5%。写作能力测试部分比例为15%,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
根据目前的改革进程,近期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仍将与笔试分开实施,继续采用已经实施了五年的面试型的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同时,考委会将积极研究开发计算机化口语测试,以进一步扩大口语考试规模,推动大学英语口语教学。
由于四、六级考试是一个每年涉及上千万考生的超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因此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须经过一定规模的试点,对新试卷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作出科学的论证,并了解师生的反馈。为此,自2006年1月开始,从参加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学生中试行改革后的四级考试,自2006年6月开始以同等方式试行新的六级考试。初步定于2007年1月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四级考试,2007年6月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六级考试。考委会将按照《教学要求》制定新的四、六级考试大纲和样题,并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
任何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发展都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四、六级考试十七年的发展历程也证明了这一点。国家改革开放对我国大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四、六级考试中长期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考试委员会将不断研究开发适合四、六级考试的新题型,研究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对教学的后效;同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完善考务管理系统,实现四、六级考试网上阅卷(CET-Online Marking),研究计算机化的四、六级考试(CET-CBT),争取在一定考生范围内或在某种能力测试中实现四、六级机考。
考试条件
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
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
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CET-4或CET-6考试未及格者,可以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凡已取得CET-4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4考试
凡已取得CET-6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6考试
ps:必须至少持有大专文凭方可报考,没有通过四级考试不能报考六级。
报名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和工作证(或介绍信),参加六级考试的还需要出示四级英语证书。每年一月、六月两次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都与在校大学生一样,考试通过以后国家颁发过级证书。
报考地点可以参照问题三的答。特别说明根据地区不同所报考的方式不同请各位考生咨询当地(一般可以咨询学校)。
考试内容:笔试考试大纲
[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国家教委在印发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种《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中指出,大纲执行两年后,开始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测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就是根据这一规定而设计的。考试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确定的各项目标。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
教学大纲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理工科适用的大纲还规定一定的译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为此,本考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语法结构和词语用法的掌握程度。
本考试是一种标准化考试。由于目前尚不具备口试的条件,暂时只进行笔试。考试范围主要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一级至四级的全部内容(说与译的内容除外)。为保证试卷的信度,除短文写作是主观性试题外,其余试题都采用客观性的多项选择题形式。短文写作部分旨在较好地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提高试卷的效度。
本考试于每学期结束前后举行,由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考试设计组负责和实施。每年举行两次。
1、词汇
领会式掌握4,200个单词(其中复用式掌握的单词为2,500个),以及由这些词构成的常用词组1,600条(中学所掌握的单词和词组均包括在内),并具有按照基本构词法识别生词的能力。
2、语法
巩固和加深基本语法知识,提高在语篇水平上运用语法知识的能力。
3、阅读能力
能顺利阅读语言难度中等的一般性题材的文章、掌握中心大意以及说明中心大意的事实和细节,并能进行一定的分析、推理和判断,领会作者的观点和态度,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70词。在阅读篇幅较长、难度略低、生词不超过总词数3%的材料时,能掌握中心大意,抓住主要事实和有关细节,阅读速度将达到每分钟100词。
4、听的能力
能听懂英语讲课,并能听懂题材熟悉、句子结构比较简单、基本上没有生词、语速为每分钟130-150词的简短会话、谈话、报道或讲座,掌握其中心大意,抓住要点和有关细节,领会讲话者的观点和态度。
5、说的能力
能就教材内容和适当的听力材料进行问答和复述,能用英语进行一般的日常会话,能就所熟悉的话题经准备后作简短发言,表达思想比较清楚,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6、写的能力
能在阅读难度与课文相仿的书面材料时做笔记、回答问题和写提纲,能就一定的话题或提纲在半小时内写出120-150词的短文,能写短信或便条,表达意思清楚,无重大语言错误。
7、译的能力
能借助词典将难度略低于课文的英语短文译成汉语,理解正确,译文达意,译速为每小时300英语单词。能借助词典将内容熟悉的汉语文字材料译成英语,译文达意,无重大语言错误,译速为每小时250汉字。
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 A、 B 、 C 三个等级,成绩低于 C 等的不发给证书
就所测试的语言能力而言,试点阶段的四级考试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1)听力理解;2)阅读理解;3)完型填空或改错;4)写作和翻译。
听力理解部分分值比例为35%;其中听力对话15%,听力短文20%。听力对话部分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听力短文部分包括选择题型的短文理解和复合式听写。
阅读理解部分分值比例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Reading in Depth)25%,快速阅读部分(Skimming and Scanning)10%。仔细阅读部分分为:a)选择题型的篇章阅读理解;b)篇章层次的词汇理解(Banked Cloze)或短句问答(Short Answer Questions)。快速阅读理解部分测试的是浏览阅读和查读能力。
完型填空或改错部分分值比例为10%。完型填空部分采用多项选择题型,改错部分的要求是辨认错误并改正。
写作和翻译部分分值比例为20%;其中写作部分(Writing)15%,翻译部分(Translation)5%。写作的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翻译部分测试的是句子、短语或常用表达层次上的中译英能力。
等级标准
一、评分标准
CET-SET 主考在评分时使用以下标准:
a. 准确性 指考生的语音、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
b. 语言范围 指考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
c. 话语的长短 指考生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讲话的多少
d. 连贯性 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
e. 灵活性 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
f. 适切性 指考生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的能力
二、语言功能
CET-SET 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仅列举其中部分的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
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
感情
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
空间描述
位置,方向,运动,距离。
时间
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
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考试时间:
笔试在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具体时间请参见本网站相关信息,考试将在第一时间发布2010年考试时间;口试在笔试前进行,每年5月和11月各一次。
成绩查询:
网上免费查分:
http://cet.99sushe.com
收费短信查分:
中国移动、联通、中国电信的手机用户:
发送15位准考证号到1066335577
收费标准: 1元/条,不含通信费
考试中心( 1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 外语系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1)
邮政编码: 100084
电 话: (010)62788621
传 真: (010)62771651
分 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考试中心( 2 )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2)
邮政编码: 200030
电 话: (021)62812759
传 真: (021)62822634
分 管: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
考试中心( 3 )
通讯地址: 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 外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3)
邮政编码: 430072
电 话: (027)87886790
传 真: (027)87886790
分 管: 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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